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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螃蟹定律
作者: 来源:第一家教网 日期:2010.12.22  浏览量:4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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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鱼,在不停地寻找鱼饵的过程中,进了网……

定律一:怀疑螃蟹有毒性是正确的,但是—— 一直怀疑下去是错误的。
前年春节,我莫名其妙地卷入了疯狂的网购漩涡。起因是某购物网站搞了场新年大赠送活动,买50元以上的物品即可减免50元购物款。也就是说,一件55元的商品,你到该网站购买,自己仅需付出5元。这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却是真的发生过。当然,按照规定,每位购物者只可以享有一次这样的免单机会;可明眼人一看便知,这里面的漏洞是巨大的,即同一个人完全可以拥有N个认证账号,从而获取50×N元的购物补贴。由此可以得出推论:凡是被称为网的物质,如渔网、情网、法网、互联网等等,至少具备两种特性:1. 体积超过它的针对物(鱼,螃蟹,人类等);2.存在布满漏洞的可能性。
我远在广州的好友一口气注册了七个账号并逐一通过身份认证。本着有福同享原则,她百忙中不忘把这一消息传递给我。那时候我还是一个网购白痴,从白痴到菜鸟,从怀疑到论证,这是一个质的飞跃。
实际上的程序要繁琐得多,仿佛类人猿进化为人,想一想就知道有多么艰辛。我首先要办理一张在网上可以操作的银行卡,相当于网购通行证;随之配备的多个密码,类似于各个关卡的口令,要求头脑高度清醒,万不可混淆使用。
在这场盛况空前的大抢购中,我只花了13元,便收获了一只名牌粉饼。后来我才发现,对于我而言,这只粉饼的主要用途,是向亲友们证明,我亲自品尝过一只可疑的螃蟹,味道鲜美,可供食用。
定律二:比之上网、写诗、冬泳、吸毒与喝咖啡,吃螃蟹同样会上瘾的。
把浏览各个购物网站作为休闲项目保持下来,到淘宝买化妆品和洗发水,参加易趣疯抢,看抢到的人在论坛上扬眉吐气,看抢不到的人呼天抢地咬牙切齿。小小一方屏幕后面,蜂拥着如此众多的购物人群,大约全世界没有一家商场可以比拟。再也无须走痛脚趾,更无须为防范神偷们劳神费力。鼠标轻轻一点,琳琅与繁华就展现在你的眼前。这世界多么美妙,即使你没有办法成为亿万富姐,还是可以任性地乘着网络的专机飞来飞去,买正品的Chanel香水和以假乱真的Armani皮衣。
定律三:可以不相信一切,但一定要相信,随时都可能溜走的,是一只你自以为已经煮熟的螃蟹。
我说的是网上的荷兰式拍卖,尤其是诱惑巨大的一元起拍。永远别以为你出的价格已经足够高,直到拍卖结束的最后一秒,那只你以为已经煮熟的螃蟹,仍然随时可能从你张大的嘴边溜掉。
本来嘛,店铺开在网上,既无须付房租,也没有水电费和工商税,商品的价格当然要比市价低许多,拍卖就更不用说了。问题在于,风险总是与诱惑度成正比。对于此类吃螃蟹的案例,民间早有定论。然而具体到网上拍卖,所有的理论却都不足以信赖。第二个吃螃蟹的,不一定就是胜者。而第三个吃螃蟹的,也许偏巧是最聪明的。比如说,相同的一件物品,你认为最多价值100元,他偏偏认为花上200元也很合算。有的拍卖纯属噱头,目的不过是要引那些馋涎欲滴的人上钩。只有真正有实力的大卖家,才敢于承担售价与进价之间的落差。按照规定,单价拍卖的商品由出价最高者获得;但如果是多件拍卖,先出价的人却不一定胜券在握。
真让人吃惊,对于网上购物,我的悟性竟如此之好。我甚至想,有没有办法把博客开成一家小型的购物网站?但如此一来有个前提无法解决,只能等我有一天变得像张曼玉那么有名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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