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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培训”需要创新
作者:小田 来源:第一家教网 日期:2009.07.06  浏览量:19198
其实,农民工培训存在的问题根本在于,机制需要转变、农民工主体地位需要尊重

  “农民工培训”需要创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赵树凯

  中国13亿人口,7.4亿劳动力,5亿是农民。而农业为农民提供的就业机会远远低于农村劳动力的总人数。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务工,如何使他们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如何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近些年,政府已深刻认识到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了大量农民工培训项目。很多农民工因为参加了培训而找到理想工作,得到了就业机会。

  但是,据本人的调查,农民工培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

  第一,培训程序繁琐,使农民工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据调查,有些地方的农民工培训至少要经过12道程序才能完成。如培训机构在得到政府认可指定后,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宣传动员。得到消息且有兴趣的农民工,则可填写培训登记表,由主办机构逐级上报申请开班,批准后向报名农民工发放培训券。培训券的发放采用实名制,登记详细的个人信息后还要按手印确认,这使农民工联想到了凄惨的“卖身契”,挫伤了参加培训的热情。

  第二,课程种类呆板,与农民工的真实需求存在误差。课程设置多在培训班开设前由各省级主管单位统一规划。这意味着,课程设计是固定不可改变的,办学机构所做的只是按照政府设定的培训“格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放到培训机构中进行培训。有其他发展与学习兴趣的农民工将因不符合“格式”的需要而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如今年某省规定某机构开设钳工课程,那么想学电工的农民工只能望而叹息。

  第三,参与机会不平等,不利于全体农民工的全面发展。现有的培训对农民工选拔有严格的标准。如培训只针对闲散的,年龄适当的,有明确就业意向的农民工。换句话说,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即使有明确的就业意向也不能参加培训;同理,年龄适当的,想通过培训增加自身技能,但不想打工的农民工也没有培训的机会。

  第四,绩效评估标准僵化,减弱了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兴趣,甚至引起逆反情绪。一般而言,农民工培训的最终审核只与就业挂钩。如一名参加美容美发培训的农民工在培训结束后被推荐就业,此农民工将在一段时间内接到主管单位的定期监督电话,询问其就业状况。倘若他由于推荐的单位不满意而离去,也将受到主管单位盘问。很多农民工反映,参加培训班之后一直被监督,使他们反感。其实,这样的监督与评估,既缺乏公开性,也缺乏规范性。从培训机构的角度出发,这种监督不仅效果有限,而且,由于其本身没有制度化与程序化的规范,没有办法改变培训机构造假。已经暴露出来的培训机构和职能部门合谋骗取培训资金的现象,说明这种方法不可取。

  农民工培训的基本问题是:有的地方未将培训作为农民提升综合素质、改善生活的主要渠道,而是狭隘地视其为促进就业的工具。因此,在具体的培训工作中,很多农民工被拒之门外。其实,农民工培训存在的问题根本在于,机制需要转变、农民工主体地位需要尊重。

  可喜的是,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尊重农民工、发挥农民工主体作用的重要性,并且从农民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工。这是一种以“农民”为本的视角。现今的民工荒现象说明农民工就业选择范围拓宽,以及自主权的提升。政府应该以此为契机,基于农民工的所需所想,建立合理开放的培训机制,人性化的培训课程,尊重农民工的意愿与选择。这不仅可以促进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也可以促进农民工的创业热情。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也是带动就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动力因素。

  如何更好地尊重农民,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第一,农民自身能力提高,有效表达自己意愿;第二,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且主动创新。在培训工作中,政府应打破运行封闭,让农民参与进来,通过谈判和协调等合作的方式来实现对于农民工的管理,将农民工培训的主动权还给农民。总之,农民工应当是培训的主人与主体,而不应当是培训这架机器上随着机器转动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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