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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作者:范怡婷 来源:第一家教网 日期:2009.06.24  浏览量:39575

舞蹈是一门以人体为媒介的表演艺术。舞蹈通过人自身来展现,以动作为表现手段。而动作的美化必定纳入一定的节奏规范内。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指出:“跳舞的特质是在动作的节奏的调整。没有一种跳舞没有节奏”。在舞蹈艺术中舞蹈与音乐之间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又相辅相成的,融为一体不可分割的特殊关系。下面仪对舞蹈艺术中舞蹈与音乐之间的关系从三个方面谈谈粗浅看法。

    一、舞蹈与节奏的关系

    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除了舞蹈本身之外还包括音乐、美术、文学、戏剧等,其基本组合是舞蹈与音乐,它们二者是一种生来的天然组合关系。

    我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对音乐的记载可回溯数千年。古社会,人们在集体劳动中产生的有节奏的劳动呼声,形成原始音乐的萌芽,伴随着音乐的节奏、音调的形成还产生了舞蹈姿势。正是因为劳动赋予了音乐的节奏、音调还有舞姿,所以在远古社会,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我国古代文献将音乐称为“乐舞”便是这个道理。这是以天上西宫的星名“咸池”作为他的代表性乐舞的名称。《淮南子:天文训》中写道:“日出阴谷,浴与咸池”。以音乐和舞蹈反映古人的豪华迈幻想和对星辰的崇拜,在舜统治时期,代表性乐舞叫作《韶》,又称《箫韶》。这是占代非常著名的乐舞,孔子曾赞其“尽善矣,又尽善也”。  

    秦、汉、两晋、南北朝时歌舞音乐是音乐发展的主流。声乐、器乐与舞蹈的结合一方面丰富和提高了歌舞音乐,形成了有艳、解、趋的较大型的歌舞音乐形式。另一方面反过来要求声乐部分能表达的更细致,器乐部分能变化得更多样,从此时起至隋唐为止,歌舞音乐在音乐艺术发展中愈益起着主导作用。

  唐代有情节的歌舞是后世歌舞剧的雏形,成为不成熟的初期戏曲。被称为“大曲”的大型歌舞是器乐、声乐与舞蹈连续表演的综合艺术形式,曾经达到较高的水平。著名的《霓裳羽衣曲》规模庞大结构严谨,虽早已失传,但从有关的记述和诗人、文学家所作的描写揣测,这是非常令人神往的音乐歌舞大曲。宋代形成独立歌舞剧体系,到明清时,歌舞趋向于特定故事情节的表演,演变成戏曲。在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舞蹈和音乐一直紧密相联系,这是我国的“乐舞”发展的历史事实。

  在西方,古希腊荷马时代以后盛行一种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合唱抒情歌和赞美歌、祝贺竞技获胜的庆贺歌以及赞扬英雄人物的颂歌。这说明当时音乐舞蹈结合的广泛。

  公元十四世纪至十七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西方的音乐艺术特别活跃,音乐写作技术走在前面,独立的器乐有了大的进展,在音乐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舞蹈音乐的新发展。到了十六世纪至十发世纪,欧洲音乐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这时候的舞曲在器乐作品中获得极为多样的变化,大大促进并提高了专业音乐创作的发展和水平,这十分有利于舞蹈艺术的前进。

   这都表明,舞蹈和音乐的特殊密切关系是有历史见证的,与其说它们是姐妹、兄弟,不如说是“双胞胎”。当然作为独立的艺术类别,各有不同的发展,但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和舞蹈基本上没有分开过。

  这是舞蹈和音乐相互关系的最简单历史,但所有的历史现象都并不是偶然的。在舞蹈艺术长期发展过程中,舞蹈和音乐的结合自然也应有它们共同的科学依据。音乐是时间的艺术,而舞蹈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时间的艺术,因为音乐和舞蹈都要表达一个进程,即进行着的进程。音乐表达内容和情绪的进程是靠音乐联系的,舞蹈表达内容和情绪的进程则是依靠动作的连续。就作为时间艺术的舞蹈整体概念而言,一个孤立的动作只构成画面,是静止的,不是舞蹈的典型现象。音乐的时间单位是音调和节奏,舞蹈则是姿势和动作。

  舞蹈整体要用节奏、节拍来组织,音乐也是如此,节奏、节拍是音乐整体的骨架。音乐和舞蹈都属“动”的艺术,它们都受不可停止的进程所制约,就是说,在整体或完整的部分进程中,一般不能停下来,停下来意味着终止结束。

   这是舞蹈与音乐结合的基础,同时因为听觉和视觉的感觉不同,音乐能弥补舞蹈的“局限”,而舞蹈则使音乐获得某种可能的视觉印象,给音乐作出可见的解释,从一定意义上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声,一个有声而无形,它们的结合反映了人的智慧。舞蹈与节奏密不可分。

  二、舞蹈与旋律

    舞蹈之所以离不开音乐,首先基于舞蹈艺术中对声音的本能需要,还由于音乐对舞蹈的另外一些重要作用,作曲家吴祖强先生认为:“配合并帮助舞蹈在整个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塑造形象的作用和具体帮助舞蹈动作的作用,前者属于表现方面,后者属于结构方面,结构为表现服务”。对于吴祖强先生观点的理解,要求我们对音乐的构成特点有一个概念:   

  1、音乐旋律的构成要素。

    音乐的构成要素有音高、节奏、节拍、和声、调式、调性、音色、音区等,将这些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构成音乐旋律,这些要素的组合多种多样,因此出现了千差万别的音乐。

   2、乐曲的形式和体裁

    舞蹈占有空间比较具体,而音乐抽象又不能停留,所以音乐有想方设法使听众对音乐留下印象,这样便促进了音乐创作的发展。音乐形式多种多样,和声学、曲式学、配器法都在一定范围内归纳了音乐形式和组织结构的一个方面,音乐形式的主要方面是创作实践中构成的各种典型格式即曲式。明白了曲式,就抓住了乐曲的整体,包括段落、层次、规模和整个音乐发展过程,因此就形式这个名词的广义来说,任何音乐形式都是用来表现思想内容的一切手法,与组成这一个音乐的所有要素的总和及统一。

    乐曲在实用中形成了各科,不同样式和类型称之为体裁,它们可以由各种曲式构成。进行曲、夜曲、交响诗、各种舞曲等是体裁的形式,而曲式则指乐段,曲式往往提示听众以结构规律,体裁往往提示风格和内容。

  3、音乐是发展的艺术

  音乐是发展的产物,人们在长期音乐生活中,积累祖先的经验,不断变化,特别是舞曲,它样式多样,而且源于不同地区和民族在不断的发展、演变中,而成为大型乐曲的基础,如在十七世纪意大利作曲家斯卡拉底称为奏鸣曲的作品,基本上具有舞曲特征。舞曲逐渐进入非舞蹈范畴,影响着其它体裁,其它体裁也影响着舞曲。各式各样的不断发展舞曲又极大丰富着舞蹈艺术本身。艺术是创造的,一定要允许并且鼓励出新,舞蹈如此,音乐也如此,舞蹈艺术中的音乐当然也是如此。历史是前进的,随着历史的进步,艺术也得到了发展,得到了进步。因此说音乐是发展的艺术,在我们对音乐形式和体裁有了一个大概概念。我们才能真正的了解舞蹈音乐,也只有这样,面对舞蹈音乐时才有了充分的准备,可以与作曲者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对舞蹈音乐的即合理又创新的要求。

  三、  音乐能为舞蹈增辉

    作为综合艺术的舞蹈艺术,谁都不能否认音乐和舞蹈是最密切的伙伴,从实践和理论上看,舞蹈艺术中音乐和舞蹈是血肉相连的伙伴。  在大型舞台剧中,音乐与舞蹈都具有戏剧性的结构,舞剧的角色、动作与音乐的关系是统一相辅相成的。如柴柯夫斯基为舞剧《天鹅湖》所写的音乐就是极为突出的例证,主要角色都有相对独立的音乐主题,并围绕着主题发展,创造出符合角色性格的音乐形象。舞剧音乐的整体是根据情节的发展,情感的起伏,性格的矛盾进行的。

    舞剧艺术的发展,像柴柯夫斯基这样的大作曲家参与舞剧音乐写作,促进舞蹈音乐的发展,长期以来,舞蹈家和音乐家都在为获得相互融洽的关系而努力,特别是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对音乐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便促使舞蹈编导和音乐创作注入现代的气息,也促进派了舞剧的大力发展,就世界范围来说,尤其是舞剧音乐,已经与交响诗、歌剧、室内乐等并列。

    这所有的一切都说明我国对发展舞蹈艺术、提高舞蹈音乐水平的重视,以及我国舞蹈音乐创作的长足发展。优秀的舞蹈音乐是舞蹈中的积极因素,好的音乐能为舞蹈增辉。

    总之,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将永远是舞蹈的最亲密伙伴,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发展的角度,它们都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又融为一体不可分隔的特殊关系,只有在认清楚它们之间的特殊关系,我们才能创造出好的舞蹈作品,才能提高和丰富舞蹈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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