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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姓”看上古婚姻制度
作者: 来源:第一家教网 日期:2011.01.31  浏览量: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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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具有独特的表意性。它不仅是一种书写的符号,更能传达出丰富的文化信息,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最早的汉字是按照字义来绘制的,字义和字形往往发生直接联系。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我国语言学史上最早的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也是我国最早一部根据字形说解字义的文献,因而也能由此看出汉字形体所反映的文化内容。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血缘和婚姻为纽带,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婚姻孕育了生命,也维系了社会的发展。《说文解字》中女部的字有238个,是全书最大的部首之一,展示的内容极为广泛。就感情色彩而言,可分为褒义的,如媛、好;贬意的,如妒、奸、婪;而占绝对数量的则是中性的。最后一类女部字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上古婚姻状况。

《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形声兼表意)。”“姓”字从女,上古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姓是宗族图腾的标致,也表明同姓的人都是一个女姓祖先的子孙,是一个氏族的标志。“姓”之形式结构所表现出来的特定内涵来自于母系社会群婚制度。

在群婚初期形成的是血缘婚,它是一种以同胞兄弟和姊妹之间相互婚配为基础的婚姻制度。互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既是兄弟姊妹,又是夫妻。在周代以前的漫长年代里,先民一直延续这种“同姓而婚”的血缘婚制。随着社 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兄弟姊妹通婚的弊端,于是逐渐摒弃了兄弟姊妹间的通婚方式,废止了“同姓而婚”的制度。《左传·僖公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礼记·坊记》:   “娶妻不娶同姓。”族外婚制即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族外婚指的是有婚约联盟的两个部族之间不同氏族的同辈男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形式,丈夫和妻子必须属于不同的氏族,他们之间只有婚姻关系,没有经济联系。他们仍然生活在各自的氏族。由于男子选择配偶被排斥在本氏族之外,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因而世系只能按母系传承,子女从母姓。这也是神话“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的历史原型。《说文解字》对“姓”的解释,在“圣人无父”的神话话语与“知母不知父”的历史话语之间穿行。“姓”成为维系血统的纽带,也成为婚姻制度的准绳——同姓不婚。

语言是社会生活的记录,而语言中的词义又是对客观社会现象的直接反映,这就使得语言中的词必然含有社会文化的因素。从文化人类学角度考察,上古同姓的人都出自同一位女性祖先。中国一些古老的姓,如姜、姬、赢、姒、姚、妊等,都有“女”字旁参与构形,这也为“姓”之“从女从生”提供了阐释的依据。在文化寻根的意义上,一个姓代表出自同一血统的强大氏族。这就是姓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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