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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没有社会效用
作者: 来源:第一家教网 日期:2010.11.25  浏览量:1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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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一直以为“以德报怨”是最高的道德境界,可是关于德怨相报的经济学分析却表明,以德报怨的社会效用为0分,一个小偷被抓到了,报之以德,会给他一个错误的暗示,结果鼓励他错上加错。如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会怎么样呢?”孔子答:“怎么会用德去报怨呢?!应当以直报怨。报德的对象只能是德而不是怨。”孔子对如何抱怨的方案是“直”,它可以理解为,一是要用正直的方式对待破坏规则的人,二是要直率地告诉对方,你什么地方做错了事。经济学家认为,以直报怨的社会效用是1分,以直报怨的人,既不想迎合你(报德);也不想报复你(报怨);而是让你知道错在哪里,犯了什么规。在道德的范畴内,这种方式也是满不错的。
    最糟糕的是以怨报怨,怨怨相报,只能两败俱伤,所以经济学分析给它打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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